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曾都区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一并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依据学段、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报考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两科一场进行)。
3、笔试地点:曾都一中。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中国大洪山网站(www.dhs.gov.cn)发布。考生也可以向长岗镇中心学校咨询。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教育局和长岗镇中心学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中国大洪山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长岗镇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项目人员”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二)考生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需咨询的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联系,咨询电话:0722-4832862。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长岗镇中心学校0722-4832229。
附件: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