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不错,有人认为诺而不捐的个人和企业应该予以曝光

文章摘要

  2015年辽宁公务员面试真题(7月5日下午)(第一题)     现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不错,有人认为对于那些“诺而不捐”的个人和企业应该予以曝光;但有人认为不应予以曝光,且曝光无意义,对此你怎 ...

  2015年辽宁公务员面试真题(7月5日下午)(第一题)

 

  现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不错,有人认为对于那些“诺而不捐”的个人和企业应该予以曝光;但有人认为不应予以曝光,且曝光无意义,对此你怎么看?

 

  【公务员面试真题点题】

 

  这道综合分析题是关于公益慈善、社会诚信、舆论监督方面的,慈善事业“诺而不捐”的事例近几年来屡次出现,又是与慈善、诚信、舆论这些热点内容相关,所以今后这一类型的题目可能会再次考到。这里提醒全国其他地区的考生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公务员面试真题思路点拨】

 

  关于这道题,答题的时候尽量不要做骑墙派,最好开门见山表明立场,然后对自己的观点立场进行论证,这里主要是论证“诺而不捐”行为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论证曝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论证完毕之后,接下来可以提出一些解决“诺而不捐”行为的可行建议就可以了。

 

  【公务员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近些年来,我国慈善事业飞速发展,但是在慈善捐款越来越多的同时,也伴随着“诺而不捐”、“说多捐少”的情况发生,这些负面现象也引起了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我个人认为,对“诺而不捐”现象必须予以曝光,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从诚信方面来说,对慈善事业捐款的承诺其实就是一种合同和一种契约,这种承诺不能仅仅是一张心血来潮的空头支票,庄严承诺的背后应该是以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和信誉作担保的。承诺之后的轻易反悔行为其实就是诚信品质和契约精神的缺失,理应受到谴责和曝光。

 

  第二,从利益方面来说,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历来推崇仁义道德,个人或企业的捐款承诺会被媒体广泛传播,这样会为个人或者企业带来巨大的广告效应和市场效益,汶川地震后王老吉捐款2亿元之后一跃成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诺而不捐”,那么个人和企业在享受称赞和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付出任何东西,这其实就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是一种不劳而获、沽名钓誉的行为。如果不加以曝光,很可能形成破窗效应,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会选择“诺而不捐”,最终伤害的是慈善事业的长远利益。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诺而不捐”的难题,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健全惩罚机制。慈善事业“诺而不捐”行为的成本太低、缺少相应的惩罚机制是一个主要原因。目前我国还没有对慈善募捐明确限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现代背景下,国家层面应该加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让无良个人或企业成功钻了慈善捐助的空子。

 

  第二,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应当严厉监督。承诺捐助的新闻经常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热点,但是在热度散去之后,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往往没有继续跟进、持续关注善款的到位情况,这就会给“诺而不捐”提供了温床和土壤。因此媒体应该对慈善捐款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沽名钓誉、不守信誉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民众也要对这种个人和企业进行舆论上的谴责,在行动上予以抵制,让其得不偿失。只有让这些沽名钓誉者公之于众,我国慈善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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