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辽阳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临时性工作人员为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计划招聘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消防文职人员3名,计13名。
二、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聘用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和辅助事务工作,招聘人员按劳动派遣合同制管理,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消防专职队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消防文职人员要求有大专以上学历。
6、报名前已是辽阳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临时性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4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9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前已是辽阳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临时性工作人员,但已解除劳动关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辽阳县人社局(地址:辽阳县人民政府前楼二楼248室)。
3、相关材料:报名人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没有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证明),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所在单位提供报考人员是本单位财政拨款供养的临时性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或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在提供复印件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上证件需现场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流程: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辽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当报名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是否调整招聘计划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此次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
报考消防专职队员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考试,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内容、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消防文职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不参加体能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报考消防文职岗位人员参加面试,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报考消防专职队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报考消防文职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分数排序,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辽阳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1、聘用管理。
聘用管理。对聘用者招聘人员按劳动派遣合同制管理,不占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派遣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 2 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2、工资待遇。
(1)消防队员
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44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五险种及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每年统一交意外伤害保险。
(2)消防文职
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42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五险种及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每年统一交意外伤害保险。
九、招聘公告在辽阳县政府网公布。
十、 注意事项
1、招考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笔试、体检、考核、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