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章摘要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 ...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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