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募见习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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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门鹤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江人发〔2009〕189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现将我市7个见 ...

2017年江门鹤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江人发〔2009〕189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现将我市7个见习基地提供的90个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江门地区生源的2017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见习岗位

  详见附件1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0日前。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见习人员对照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将以下资料提交到相应见习基地邮箱,并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岗位名称+姓名”:

  (1)《鹤山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

  (2) 个人简历;

  (3)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与对应单位联系后,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期及待遇

  (一)见习期及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在见习协议中明确。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基地发放,标准不低于鹤山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见习基地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可继续享受市人社局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五、其他

  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员后,请于8月5日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见习人员身份证、见习协议(均为复印件,加盖见习单位公章)备案,作为申请政府财政补贴的依据。如有咨询,请联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933101。

  特此公告。

  附件1: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暂未公布)

  附件2:鹤山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暂未公布)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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