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文章摘要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 ...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