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留置陪护专职辅警不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执行留置陪护任务期间补助按实际驻勤天数50元/天核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食宿自理(执行留置陪护任务期间除外)。
在怒江州范围内公开择优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留置陪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优先聘用条件。
2.优先招聘政法类和公安院校毕业的未就业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的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一)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评。
(四)面试。
(五)政审。
(六)体检。
(七)公示。
(八)岗前培训。
(九)聘用。
六、管理教育
七、有关说明及要求
(二)本次招聘面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县(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故意伪造、歪曲事实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
(关注怒江警方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报名表”即可下载附件)
0886-3562255(怒江州公安局政治部)
0886-3485015(福贡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886-3513966(贡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