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2017-06-15 10:06 系统导入 法律常识 文章摘要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shangan9168 、 招考小编微信: kaobian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