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文章摘要

  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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