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负责 ...

   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负责协助普陀区各基层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日常事务性工作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计划招聘社工3名,其中沈家门司法所、东港司法所、区局社区矫正科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所在或邻近镇(街道)户籍;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年龄35周岁以下;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社区矫正工作岗位;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掌握电脑操作使用基本技能;

  5.政法院校、警校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楼区司法局政工科(807室),联系人:黄其平,电话:3067078。

  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④《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2份。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计算机操作,分值各占5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3.聘用

  考察合格后,由区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年收入3万元左右,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被聘人员日常管理由区司法局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普陀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