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 2017-06-18 17:06 系统导入 法律常识 文章摘要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shangan9168 、 招考小编微信: kaobian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