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2017-06-18 18:06 系统导入 法律常识 文章摘要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shangan9168 、 招考小编微信: kaobian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