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防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 ...

2017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防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2、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纪录。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直接交送至防城区物价局或发送至邮箱:fc12358@163.com

  单位地址:防城区防邕路62号

  联系人:刘小玮 联系电话:0770-2211018

  3.报名材料要求:

  《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区物价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实领工资1800元,签订合同后单位帮购买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

  2017年6月26日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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