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就业的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9〕40号)要求,现面向我县退役军人招聘专项公益岗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设置
岗位一:县直单位52人
岗位二:乡镇场街83人
(二)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需在2019年底以前退役。所有岗位报名人员需是建平县户籍的退役军人,且本人有就业意愿。
2.退役军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群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要求:
岗位一:男59周岁以下、女49周岁以下
岗位二:男59周岁以下、女49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4.已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
5.因闹访、越级访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招聘岗位一、岗位二人员评分标准参照《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退役军人专项公益岗工作人员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士兵服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以及其他情况按分值进行核分,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选用。
招聘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地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部(工会大厦10楼)
咨 询 人:吴晓红 张 巍
咨询电话:7869915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成绩评定: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名次聘用。
(四)成绩评定结束后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2、近期个人1寸彩色照片3张;
3、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公章;
4、报名人员填写《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退役军人专项公益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工作待遇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拟按每人900元/月待遇执行。
社会保险: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享受保险补贴。
报名应聘人员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此次招聘的后续环节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局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接收到相关选聘信息,我局概不负责。本次退役军人公益岗招聘相关工作由我局全权负责,未委托任何中介。
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