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洮北区政府决定针对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城市洮北区6所学校拟招聘教师共计20名。
招聘计划的具体学校、专业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心态良好,服从分配;
4.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大招会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
招聘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 号馆(具体展位号见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发布信息)
2.专场招聘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下午3:00—3:30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四)。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学校在报名现场进行。鉴于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请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学历验证报告、《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复印件。资格审查时将上述材料交给招聘学校。
招聘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有关事宜。
4.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组成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时间:11月28日下午3:30—4: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四)
五、聘用及待遇
面试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后和学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经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由人社、编制、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已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及待遇保障,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0436-5096159
附件1: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
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表
招聘学校 | 合计 | 学科 |
白城市洮北区明仁小学 | 4 | 体育、数学、英语、音乐、计算机按学科顺序择优录取 |
白城市洮北区文化小学 | 3 | 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美术、音乐按学科顺序择优录取 |
白城市洮北区海明小学 | 3 |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学科,按学科顺序择优录取 |
白城市第三中学 | 4 | 化学1人、历史1人、生物1人、体育1人 |
白城市第十中学 | 3 | 历史1人、政治1人、地理1人(或语文1人) |
白城市洮北区第一幼儿园 | 3 | 学前教育3人 |
合计 | 20 | |
附件2:
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毕业生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时间 | 年月日 | 粘贴 照片 | ||||
户口 所在地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年月日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身份证号 | 现家庭住址 | |||||||
QQ号码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招聘学校 | 招聘任教科目 | |||||||
学习工作简历(从 第一学历开始) | ||||||||
主要家庭成员姓名单位职务 | ||||||||
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 见 | 审查人㈠(签名):
审查人㈡(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 |||||||
注:除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
电子版下载并填写后打印(拒绝手写)一式二份,并粘贴照片。
附件3: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籍贯 | 生源 | 婚否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及学位 | |||||||||
爱好和特长 | |||||||||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 |||||||||
奖 惩 情 况 | |||||||||
个 人 简 历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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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 |||||||||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教务处盖章 | |||||||||
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 |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填表说明: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的照片完全一致(彩色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