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要求,缓解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矛盾,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有效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难题的基层防疫服务队伍,保障我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招录人数
拟招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录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群体中招录: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报名人员需常住蛟河市辖区,不限男女,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录范围。
(二)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录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动物防疫服务工作。招录人员均需热爱畜牧兽医服务工作,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蛟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调动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能力;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蛟河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市农业农村局6楼防疫检疫监督科,联系人:关振宇,联系电话:13089324520。
(四)报名材料
1.近期小二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一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事3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须提供兽医师执业证或兽医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蛟河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到市农业农村局6楼防疫检疫监督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面试及总成绩核算
考生通过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最后拟定特聘人员为总成绩的前20名。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考察
由蛟河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招录人员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招录资格的,均可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一年一签),工作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十二)培训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人员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暂定每人每年不高于5万元,含缴纳五险(个人需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五险缴纳按照社会保险部门基数的调整而调整。若相关资金支持政策有所调整,人员待遇随之调整。
五、防疫相关要求
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需查验“吉祥码”,并现场测量温度,“吉祥码”为绿码的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蛟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次招录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