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 2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 2 人。聘用人员由市信访局统一管理,从事接访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招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通过人员,以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 年 2 月 8 日在保山新闻网站、“保山信访”公众号、保山市就业中心官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方。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时间自 2021 年2 月 9 日起至 2 月 26 日止,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17:00,正阳北路 201 号信访大厅一楼;网上报名时间自 2021 年2 月 9 日 00:00 起至 2 月 26 日 24:00 止(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填写《保山市信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报名提交所需材料及报名表扫描件将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714590172@qq.com。
(四)资格审查。由保山市信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五)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信访工作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办公软件操作等综合素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的情绪管控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信访条例》的掌握与应用情况、对群众工作和报名岗位工作的初步认识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同时,须按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尿液检测的要求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信访局政策法规科(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 201 号信访大厅 5 楼)。
(七)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信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待遇。考察试用期为 2 个月,工资 2800 元/月。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 1 年 1 签,按规定聘期不超过 3 年,工资 3000 元/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履期满一年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绩效奖励。
(九)递补。因拟招聘人员体检或吸毒尿液检测不合格、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遵守组织纪律,注意保密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 系 人:郭 佳、张传涛
邮箱:714590172@qq.com
联系电话:13987950095;13577525766
保山市信访局
2021 年 2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