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决社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办法》(昆政发〔2017〕2号),《关于印发昆明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办法》(昆民通〔2017〕8号)文件要求,空港经济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数
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23名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补贴标准按28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五险部分)计发,单位承担五险另计。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6.具有在基层社区平台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7.户口在官渡区大板桥街道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11日共7天(休息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原官渡区政府)一楼111室。
联系电话:0871-67399809,15398610070李老师石老师
4.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5.报名时需提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见1)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社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6.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7.报名时还需递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8.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9.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领取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录320号(原官渡区政府)一楼111室。联系电话:0871-67399809,15398610070李老师 石老师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进行,委托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
(1)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救助政策。
(2)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一年有效,一年若有新增和替补岗位,可直接作为考试成绩参加下一步考察录用程序。
2.基本技能测试
(1)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如达不到2:1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技能测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生应提前一天将书面申请书交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备案。考生经基本技能测试且达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基本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达标分值4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进入最后考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文字录入测试。
(3)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对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2:1比例时,按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生应提前一天将书面申请书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备案。
(1)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合格分数线及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及公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不进入最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笔试分数还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聘用
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第三方人才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23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空港民政局批准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空港经济区纪工委:0871-67331127;
空港经济区民政局:0871-67333179
附件:
1.《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公开招聘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