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辖区分支机构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辖区分支机构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按照“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工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辖区分支机构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按照“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工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征信会计核算
沈阳分行营管部11
抚顺市中心支行11
锦州市中心支行0
      北镇市支行11
营口市中心支行11
      大石桥市支行11
      盖州市支行11
阜新市中心支行0
      阜新县支行11
      彰武县支行11
辽阳市中心支行0
辽阳县支行11
     灯塔市支行11
铁岭市中心支行11
开原市支行11
   昌图县支行11
     调兵山市支行11
      西丰县支行211
朝阳市中心支行0
北票市支行211
凌源市支行11
建平县支行11
      喀左县支行11
盘锦市中心支行0
盘山县支行11
大洼县支行11
葫芦岛市中心支行0
绥中县支行11
建昌县支行11
合计25322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政治可靠,品行优良,无不良记录;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4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符合人民银行工作需要;

  6.符合亲属回避原则(人民银行在编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不得应聘在编职工所在单位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相关从业经验、具有本地户口的优先录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人员、以及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四部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官网公告中点击简历投递入口链接后,通过智联招聘网站注册并投递简历,根据报考者综合条件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投递一个职位,请认真选择!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填写完整,如有空白选项或未如实填写,有权按照该项不符条件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17:00-2017年7月26日17: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不考察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综合素质。本行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考前辅导,请考生谨慎处理。笔试开考比例5:1。

  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等面试方法。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智联招聘通知参加人员。

  (三)体检与政审

  综合报考人员笔试及面试成绩,按1: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统一组织体检及政审工作。

  全部考试及考察程序结束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确定招聘人选。

  (四)聘用

  各用人单位与聘用制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和《保密承诺书》。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四、聘用制员工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原则上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聘用制员工工资与单位层级、员工学历等相关,第一年工资2600-4000元不等。工作后,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

  聘用制员工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地方社会保险,享受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由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

  (三)试用期

  新聘用员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本人试用期满后拟初定的岗位等级,按不低于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

  凡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笔试、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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