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恩施利川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12名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恩施利川市招聘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公告  为构建柏杨坝镇治安防控综合体系,规范集镇建设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柏杨坝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2017年恩施利川市招聘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公告

  为构建柏杨坝镇治安防控综合体系,规范集镇建设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柏杨坝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治安巡防队员6名,其中女性1名。

  (二)集镇协管队员6名,其中女性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因招聘岗位工作性质特殊,招聘范围限本市常住人口。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本人或直系血亲未参与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治安巡防、集镇协管工作,服从意识强。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矫正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3.学历: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7月1日—1999年7月1日之间出生),柏杨坝镇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人社服务中心(柏杨坝镇便民服务大厅1楼)。

  3.注意事项: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需放宽学历的退伍军人同时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村民委员会证明。

  (二)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柏杨坝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但总成绩需达到60分方能聘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治安巡防队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安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集镇协管队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城市管理相关基本常识及法律、法规。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人社服务中心会议室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7月26日下午在柏杨坝镇便民服务大厅公示。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进入岗位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因主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与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3)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

  (4)面试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人社服务中心会议室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7月28日上午在柏杨坝镇便民服务大厅公示。

  (三)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面试折后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选。进入岗位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如因主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测评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

  (3)测评地点:镇政府。

  (4)结果公示:测评结果于7月31日上午在柏杨坝镇便民服务大厅公示。

  (四)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评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如因主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后再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柏杨坝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请入围考核人员填写《柏杨坝镇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政审表》(见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审核盖章,于2017年8月3日交至利川市柏杨坝镇人社服务中心。

  如因主动放弃、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后再考核。

  (六)公示

  利川市柏杨坝镇人民政府根据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以及考核结果,经柏杨坝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测试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柏杨坝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的,上岗试用。

  四、福利待遇

  上岗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柏杨坝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与考核挂钩,同时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咨询电话:0718-7641155、13886759700、15997725528

  1.《柏杨坝镇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柏杨坝镇治安巡防员、集镇协管员政审表》(点击下载)

  利川市柏杨坝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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