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万安县遴选护农狩猎队员20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规范护农狩猎活动、加强枪支安全管理,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依法保障林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万安县护农狩猎队,在本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护农狩猎 ...

​为规范护农狩猎活动、加强枪支安全管理,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依法保障林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万安县护农狩猎队,在本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护农狩猎活动,现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若干名护农狩猎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20名护农狩猎队员(男性)。

二、遴选条件

狩猎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病史;

2.年龄为30至55周岁,政治思想端正,身体健壮,具有户外狩猎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狩猎兴趣爱好并热心公益事业的男性;

3.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均在万安县行政区域内;

4.本人无行政拘留、刑事犯罪记录,无涉黑、涉毒、酗酒、嗜赌以及重大经济纠纷、感情纠纷等情形。其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涉黑、涉毒情形;

5.具有识别动物能力;

6.服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护农狩猎队的管理;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安县林业局二楼野保站。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县林业局对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后,联合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县林业局、公安局将审查合格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审查不合格者和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取消资格。

(三)体检

审查合格且经公示无不良反映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定项体检(体检项目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共同商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适合进行户外狩猎的,取消资格。

(四)培训

体检合格者,参加省野保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费自行承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录用

培训考核合格者,择优录用,核发狩猎工作证。

咨询电话:邱小兵13576817696

 附件:万安县护农狩猎队队员报名表2022.xls           ​

 万安县林业局      万安县公安局

​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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