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内府办发〔85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府办发〔99号)精神,按照”的原则,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类、医学类、财务类、法律类;
5.年龄在1982年1日后);
7.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022年11日起至6时截止,报名地点如下:内江市医疗保障局190号建工大厦)。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填表。须在报名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010〕 卫生部201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征求应聘人员原单位意见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意见。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已考核合格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签订合同期限决定)。
九、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2700元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应聘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并由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7396
监督电话:
22年10日
附件: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