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靖宇县招聘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和白山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全力提供疫情防控人员保障,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开发疫情防控临 ...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和白山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全力提供疫情防控人员保障,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200个。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重点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靖宇县辖区城镇户口;

    2.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

    3.经本人向所在(乡镇)社区申请,被认定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4.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有一定劳动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岗位补贴及服务期限

   1.岗位补贴: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补贴标准为16元/小时,每月补贴金额不高于1540元,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服务期间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2.服务期限:6个月。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3月31日

    (上午8:30 — 11:30,下午1:00 — 4:30)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报名要求:经就业困难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属乡镇自愿申报,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避免扎堆,保持两米距离。本人填 写《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属于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红底照片两张。

    五、审核、公示及聘用

    1.审核:由各乡镇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填报《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2),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2.公示: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人员,由各乡镇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公示表》(附件3),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且平时工作突出的志愿者、网格员、楼宇管理员等人员优先聘用。

    3.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附件4),予以聘用,并填报《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5),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备案。上岗过程中如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将解除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0439-7265890

    15944936300(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343919596(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13943962737(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

    18843951775(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

    15584958899(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13596720948(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13943965815(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

    13596753639(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15500202326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附件1: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申请表.doc

2: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登记表.doc

3: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公示表.doc

4: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doc

5:靖宇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汇总表.doc 

(此文件公开发布)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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