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48名公告

文章摘要

  灌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简章  为确保县直中小学2017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相应专业教师分别到县直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 ...

  灌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简章

  为确保县直中小学2017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相应专业教师分别到县直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名额

  ㈠县直属机关第一小学选调14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名,体育1名、美术2名、音乐1名、信息1名。

  ㈡县直属机关第二小学选调1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体育1名,美术1名。

  ㈢县民族小学选调24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9名,美术1名,体育2名,信息1名。

  二、公开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按择优直接调入和按考试、专业面试、考核的程序择优选调两种方式进行。

  ㈠择优直接调入

  乡(镇)小学教师所任教相应学科成绩优异,在2016年、2017年小学毕业考试中连续2年获全县乡(镇)相应科目排名第一名且符合县直小学选调条件者,根据县直小学相应学科需要,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县直小学任教。

  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校长2015年、2016年连续2年获年度考评一等奖者,根据县直学校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相应学段县直学校工作。

  ㈡按考试、专业面试、考核的程序择优选调

  1.选调条件及要求

  ⑴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面向在职在岗且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县内学校现任教师(含服务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⑵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事业心强。近两年未受到党政纪处分和教育局通报批评。

  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研能力,以及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⑷身体健康。

  ⑸具体要求

  县直小学面向全县乡(镇)小学和乡(镇)初级中学教师择优选调。一是现任小学1—4年级教师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的,必须在2017年春季学期期考中任教相应学科在本乡镇排名前5名(洞井、观音、西山、新圩)、其它乡镇前10名,现任小学5—6年级教师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的,必须在2017年春季学期统考统改或小学毕业考试中任教相应学科获得全县乡(镇)排名前30名,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二是现任初级中学教师报考县直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的,必须在2017年春季学期统考统改或中考中任教学科获得全县乡(镇)排名前15名,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县直小学选调的非统考统改学科其选调条件不受学科成绩排名限制;已借调到县直中小学的教师,其参选报名不受学科成绩排名限制。

  县直小学选调的音乐、美术、体育科教师,报名时可选择选调学校或服从调剂,文化考试及专业面试统一为小学内容。

  选调到县直中小学任教时间不足三年的,不得报名参加县直其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

  2.选调程序

  ⑴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3:00—5:00

  报名地点: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②报名手续:报名者只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教师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并交相应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⑵文化考试(该项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①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加试文化考试。对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免考文化,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该项分计满分。

  ②考试办法: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③考试时间:2017年8月3日 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待定

  ④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科知识(占文化考试总分的30%):教育学、心理学,写作。

  专业科知识(占文化考试总分的70%):

  小学教师:相应专业的小学现行教材占80%,初级中学现行教材占20%。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为学科基础知识。

  ⑶专业面试(该项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①专业面试资格:按文化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所需科目的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名单。

  ②评委: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③评分:根据专业面试者的综合表现,参考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为专业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④专业面试内容:专业面试前统一抽取。

  ⑤专业面试形式:模拟试教15分钟,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⑥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⑷考核(该项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抽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专业面试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内容见附件2。

  ⑸决定选调

  ①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各项得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按考核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调名单)。

  如县直中小学有教师选调到其它学校任教或其它单位工作,其所缺学科名额在该学校选调后的相应学科人员中依次递补。

  ②被确定选调到县直小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80分(含80分)以上的成绩,否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③凡被确定调入新单位的教师,一律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本通知解释权属灌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附件:1、附件1 专业面试评价表.xls

  2、附件2 灌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考核评分表.xls

  灌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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