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选调公告  经省政府批准,南湖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设立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 ...

   2017年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选调公告

  经省政府批准,南湖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设立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编制在区行政许可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下属县市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法学类、管理类、工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化学类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

  4、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8月前参加工作);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116312018@qq.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下午4:00。资格初审:8月11日下午5点前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按不少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减少选调职位。初审时需持《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核。

  2、面试:面试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岗位及经历等综合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2年度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按选调计划数的1:2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办理转任(调动)手续: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依规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在考核人员中重新确定转任人选。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2、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行政审批大楼516室),联系电话:0573-89992219,联系人:孔先生。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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