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局南浔区畜牧兽医局派驻在各检疫申报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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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南浔区农林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浔区畜 ...

  2015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南浔区农林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浔区畜牧兽医局派驻在各检疫申报点上协助检疫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该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三、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8:30—17:00

  3、报名地点:南浔区农林局214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路999号农水大楼,联系人:莫俊涛,联系电话:3078769)

  4、提交《南浔区农林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可在面试时上交)、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四、录用办法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面试得分即为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3、公示、聘用: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农林信息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待遇及其他

  1、人员性质:编外合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南浔区农林发展局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农林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浔区农林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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