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是苏银产业园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授权代表,隶属于苏银产业管委会直接管理,注册资本6700万元,现有资产6亿元,主要从事苏银产业园管委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储备收购与开发经营;城市建设投融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服务;物流、能源等相关产业的投资、服务等业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9日,注册资金300万元,是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以BOT形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厂,提供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一、招聘要求及薪资福利: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请详见《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信息表》。 3.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二)薪资福利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培训体系和晋升发展通道,缴纳五险一金,薪酬详情见《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招聘信息表》。 二、报名 (一)招录职位查询 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招聘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zpexam.com)点击进入“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下载应聘报名表详见《应聘报名表》进行填写上传。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0951-8561855,恕不接待现场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需上传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业绩证明等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仅限应聘一个职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2年6月30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区)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22年7月16日 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2.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封闭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部门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将折合成百分制进行计算,权重占比分别为40%、60%。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组织背景调查,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如需递补,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笔试、面试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均通过银川人才网(www.zgycrc.com)网站首页查询。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报考,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影响报到入职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协调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951-8561855 附件: 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