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7号)和《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庆办 ...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7号)和《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庆办发〔2018〕3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工作,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1人,纳入街道事业编制;3.根据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评定结果,在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1.人员范围为大同区在任的农民身份村党组织书记、在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2.能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村党组织书记适应乡村振兴任务需要,有担当、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带富能力强,能够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发展富民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社区党组织书记适应基层治理现代化任务需要,有能力、有担当、有奉献精神、有情怀,能够带领党员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区。(1)星级评定等级。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在“星级化”评定管理中,连续2次被评为五星级村党组织书记或连续5次被评为四星级以上村党组织书记;(1)星级评定等级。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在“星级化”评定管理中,连续3次或累计5次被评为“五星级”的村党组织书记;(1)年龄条件。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2)任职时间。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支持、不服从上级党组织领导,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的“两面人”;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6.侵占村级(社区)集体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本次专项招聘采取考试与组织考察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满分为100分。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争先创优意识,鲜明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对其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个人荣誉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获得市级(如,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个人荣誉,每项加3分,获得省级(如,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中组部等)以上个人荣誉,每项加5分,但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获得的荣誉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单项分值为100分。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个人荣誉加分)×60%+面试成绩×40%。以百分制合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未纳入乡镇事业编,且在“星级化”评定管理中,连续3次或累计5次被评为“五星级”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任、落编手续。专项招聘的事业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招录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任职不少于5年。1.报名方式。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开始至11月8日截止。2.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dt.gov.cn/)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5.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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