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敦煌公安工作发展,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在敦煌市政府核定的名额内,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敦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身份及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2日,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敦煌市公安局一楼南侧大厅。 3.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报名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报考人员需要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原件; ⑶毕业证原件(大专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一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⑷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⑸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件(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 ⑹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 1.拟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 (三)笔试 (四)面试 (五)体能测试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中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按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按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因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对初步确定的被聘用人员,由敦煌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敦煌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月工资最低3450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统一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防疫要求 在此次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敦煌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7-5908030(敦煌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937-5908116 敦煌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4日
甘肃酒泉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12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决定于11月10日至12日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工作,报名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公告内容如下: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为适应敦煌公安工作发展,切实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