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水市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为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攻坚年活动”及省市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任务,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列入2017年度完成主体责任体系创建的县内规模以上38家企业。
服务内容: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2、“双控”机制建设;
3、现场事故隐患排查;
4、涉氨涉氯、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
5、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指导;
6、按照衡水市安委办要求,完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评价,并形成评价评估报告。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前。
三、服务要求
1、第三方机构须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或者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资质,并按照服务内容选派骨干力量开展服务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第三方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以指导为主,严禁“包揽式”服务,要通过培训、示范带动,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3、第三方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发现的企业层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县安监局反馈,并就整改措施提出可行性方案或建议。
4、第三方机构所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上级组织的专项验收等。
四、服务机构的确定
本次购买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谈判资料的形成,请参照《武强县推进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武安办【2016】7号),《武强县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实施方案》(武安办【2017】3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武安【2017】4号),《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安监【2017】5号)、《武强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监【2017】13号)、《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监【2017】14号)等文件。
五、标段划分及服务费用
为保证服务效果,体现竞争机制,本次购买服务,分两个标段进行,每标段标的为人民币9.5万元。
第一标段:19家企业。
第二标段:19家企业。
六、报名时间及期限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在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强县新开街31号)报名。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箱:wqajj01@sina.com。联系人程立坤,联系电话:15803183669。
武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