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来宾市忻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 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财务会计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

  因工作需要, 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财务会计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电脑操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2日止。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户口簿和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专业技术职称证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

  2.报名地点: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号,忻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人:石著柳,联系电话:0772-5520112。

  五、面试

  (一)此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报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

  八、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九、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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