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承德丰宁县招社区工作者及公安局社区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文章摘要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力量,成立新丰路街道滨河社区,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5名,辅警2名。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 ...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力量,成立新丰路街道滨河社区,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5名,辅警2名。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元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范增臣 县公安局政委

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玉海 县民政局局长

孙仕林 县财政局局长

吴艳宏 新丰路街道工委书记

成 员: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杲明杰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晓芬 县民政局副局长

曹东杰 县财政监督局局长

鲍海鲲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赵 燕 新丰路街道组宣部长

下设专办公室:

主 任: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杲明杰 县监察局副局长

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鲍海鲲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赵 燕 新丰路街道组宣部长

二、拟招录岗位及报名方式

新丰路街道滨河社区社区工作者4名、社区矫正1名(限男性),总计5名,公安局社区辅警2名,统一报名,统一分配。

三、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2.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2017年9月6日上午8:3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979810

报名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内容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五、考录程序

通过笔试录取。

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按考试成绩通知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至额满。

六、身份和工资待遇

1、工资暂定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300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逐年调整工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七、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社区工作者和社区辅警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负责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警的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人社局、财政局、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公安局等相关办法管理。

3.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如招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此招录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丰 宁 满 族 自 治 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

新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公 安 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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