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呼伦贝尔人民政府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专家15名

文章摘要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 ...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30号)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专家,组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15 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5、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从事法律教育、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

  7、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联系邮箱:f8217522@126.com)和现场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两种方式。

  五、报名材料

  本人填写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法律顾问专家报名表可登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呼伦贝尔”(http://www.hlbe.gov.cn/)自行下载。通过网上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

  六、审核

  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定入选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后,由市政府确定入选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名单。

  七、确定专家名单

  入选法律顾问专家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公告,市政府将公开发布法律顾问专家入选通知并颁发聘书。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8217522。

  电子邮箱:f8217522@126.com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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