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范围
1.户籍不限。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城市建设相关专业及法学、中文、文秘专业的优先录用。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年龄、从业资格等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人数10人,年龄在30岁以下,男女不限,身高不限,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相关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使用,实行“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月绩效+考勤款”的薪酬模式。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 9月21日9:00—17:00,共四天。
2.报名地点: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2号楼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417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7168706,15925116131。联系人:赫老师。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材料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提交一封求职信。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结束后,根据上述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按照聘用岗位1:3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审核通过参加考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于2017年9月25日14:00—17:00在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4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区情。笔试按百分制评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月9日-10月11日在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公示栏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期间,如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顺序替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综合成绩取前10名进入聘用前体检程序。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到官渡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六)考试结果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将成绩在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公告栏进行公告,并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经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通知拟聘人员报道并进入工作试用期,在工作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有权随时将其辞退。试用期考察合格后,委托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1-67168706
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