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森林草原消防专业人员60名,工作地点为各乡镇。由林业和草原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防火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主要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日常开展防火技能培训、体能训练、值守备勤工作。接受县应急管理部门及属地乡镇调度指挥,参与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救援工作。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无不良嗜好,服从分配管理。
3.退役军人、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并具有实际驾驶能力、具有实际炊事操作能力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至45周岁,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具有不少于1年公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及具有无人机使用操作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综合成绩后加5分。
4.被招录人员在防火期内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随时待命(除森林草原消防队规定的假日以外)。5.身强体壮,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净身高160cm及以上。
本次招聘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和怀安融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体能测试按照《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项科目25分、总成绩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性格特征等内容。由考官现场提问打分,时长每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加分项,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聘用(需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审核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招聘对象的年龄、户籍、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及其本人有无违法犯罪问题、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其他不良行为。应聘者如实填写《怀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森林草原消防专业人员政审表》,下载并填写附件2 (双面打印1份),并到所在居委会(村)和常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如实出具相关鉴定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面试时将《怀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森林草原消防专业人员政审表》上交,将统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复审。如体检、政治审核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顺序(1.复退军人 2.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安县政府官网、怀安融媒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签定劳动合同人员由怀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试用期为二个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试用实行全程淘汰机制。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分配到各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出勤补助构成。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每月全勤补助1000元,厨师、班长等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上调,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服装和被装。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怀安县森林草原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体食宿,封闭管理。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以用工单位管理为主,用工单位使用派遣人员时必须签订有关管理责任协议;由于派遣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岗位工作,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下列几种情形予以辞退。(1)在灭火和应急救援中,不听指挥,临阵脱逃的;(2)备勤期间饮酒、夜不归宿的;(3)打架、斗殴、赌博的;(4)故意损坏扑火及应急救援机具的;(5)年终考核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