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县公安局党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意义
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对于充实我县交通管理队伍,提升我县交通管理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五城联创”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程度、展示良好形象,推进“全域旅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交通管理辅警60名,其中:秩序管理岗位45名,均要求男性;文秘、宣传、网络管理等特殊岗位15名,男女不限。
四、招聘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秩序岗位要求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文秘、宣传、网络管理等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现在县公安局所属科室所队工作、曾被公安机关辞退、近三年主动从县公安局所属科室所队辞职的人员均不得报考。因上学深造、参军服役者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员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到陵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考文秘、宣传岗位的同时需提供自己撰写的公文材料、各类媒体刊发的宣传稿件;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需提供计算机等级证书。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陵川县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报名表》一式二份;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5.咨询电话:6210019
(二)体检及政审
1.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者自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报名者领取《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政审表》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和派出所进行政审,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回交警大队办公室。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对政审情况进行复审后方为政审合格。
3.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测(提交调研报告、技能测试)、面试环节。
(三)体测
报考秩序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加体测,具体为:1000米跑。
(四)提交调研报告
报考文秘、宣传岗位的人员需提交一份以“陵川县交通管理现状与对策”为内容的调研报告,要求1500字以上,题目自拟,严禁抄袭。
(五)技能测试
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人员由交警大队邀请专业人员对计算机操作和管理知识进行现场技能测试。
(六)面试
对应试对象的言谈举止、体型、外貌、精神状态等进行综合测评。
(七)记分办法
报考秩序管理岗位的人员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其中体测40分,面试60分。
报考文秘、宣传岗位的人员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其中提交调研报告60分、面试40分。
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人员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其中技能测试60分、面试40分。
(八)加分
报考秩序岗位的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对象为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受过立功嘉奖、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媒体正面宣传人员,符合其中之一的,加20分,不重复加分。
(九)公示
确定拟聘用对象后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对象填写《陵川县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登记表》一式三份,县公安局予以备案。
六、待遇
工资执行省定我县最低标准,以后随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列入财政预算;着装由聘用单位统一解决。
七、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招考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的人和事,由纪检部门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举报电话:0356-6210019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