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2名公告

文章摘要

  2015年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招聘2名专职法律顾问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5】12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 ...

  2015年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招聘2名专职法律顾问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5】12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佳政办发【2015】11号)精神,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热爱政府法制事业,自愿专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2、报名地点: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佳木斯市政府1号楼1035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或登录http://fzb.jms.gov.cn下载附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填写。

  需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等资料,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4、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秦鹏飞 李月萍

  电话:0454-8511487

  5、资格审查

  由佳木斯市法制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通过笔试后,由佳木斯法制办对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佳木斯市市法制办在通过笔试、面试中择优选聘2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

  五、工资待遇

  专职法律顾问,双方协议工资。

  附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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