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经信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1名,派遣至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08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1名,派遣至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北6号窗口。联系电话: 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

  4、会Office软件,打字快

  四、工作内容

  审批服务窗口资料录入

  五、工资待遇

  1、缴纳五险,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双休国定假,作息时间与政府单位相同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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