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民政局招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认真,热爱地名普查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聘用时间为1年(2017年10月-2018年10月)
三、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现场):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大楼5楼508号 联系电话:3290506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末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