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此次13个单位共招聘20人,分别是海 ...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
 此次13个单位共招聘20人,分别是海晏县公安局1人,海晏县统计局1人,西海镇城北社区1人,西海民族寄宿制学校3人,海晏县畜牧兽医站1人,海晏县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4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1人,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1人,海晏县机关事务中心2人,海晏县委政法委1人,金滩乡人民政府1人、青海湖乡人民政府1人,甘子河乡人民政府2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公益性岗位招聘本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须先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智慧云平台)申请认定、社区审核认定推荐、就业部门复审认定、人社部门最终确定。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 报名者户口需为城镇户口且户口上家庭成员都为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海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2)向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四) 审查推荐
 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意见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及时通过社区,海晏县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给用人单位。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8号)
 联系 人:才让措
 联系电话: 0970-8631003
 五、岗位工资及待遇
 岗位补贴不低于(北政〔2020〕2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1940元/月)。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食宿问题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6.申请人就业援助相关资料;
 7.海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三张蓝底小二寸照片;
 8.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附件:
1.2023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三批)



2.海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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