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本区户籍;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4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7.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2.考试 3.录用
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与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签订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月报酬标准约5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兴镇党群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