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精神,现就临洮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招聘城镇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类公益性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临洮县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③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人员;
④登记失业1年以上零就业家庭中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18-40周岁,热心公益,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艺术,自愿义务为公众服务。
3.拥有舞蹈、声乐、摄影、短视频制作、器乐类等特长,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在相关领域有一定专业素养。
4.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和辞职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3.有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人员。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临洮三馆三楼临洮县文化馆办公室
4.联系人:何建成 联系电话:13830214572
5.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
提供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洮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需粘贴好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二份。
四、招聘管理
报名由临洮县文化馆进行资格初审,对拟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确认。录用人员由临洮县文化馆通知到岗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对工作中不能胜任和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可及时解聘。
1. 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续签,未续签的视为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3年后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公益性岗位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岗位待遇
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依据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由临洮县文化馆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932-2242216。
附件:临洮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请扫二维码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