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驾驶员 1名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2.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和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退伍军人、持有B证优先录取。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适应出差工作,履行好驾驶员职责。
5.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工作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工资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6日。
2.延平报名地点:延平区解放路恒立大厦5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9-8870650。
联系人:揭女士、联系电话:0599-8081532。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附一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地点:延平区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