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同意,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待遇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数量消防安保辅助岗位3名、园区管理服务辅助岗位2名。工作地点: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吉林市船营区环山路27号) (二)主要职责 1.消防安保辅助岗位职责协助消防员完成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需24小时值班);协助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墓碑、纪念碑、纪念馆等)的日常清洁、维护与环境巡查工作;协助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引导参观群众文明祭扫、瞻仰;协助开展园区绿化、卫生保洁等基础性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纪念日活动的场地布置、秩序维护等保障工作;完成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园区管理服务辅助岗位职责协助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墓碑、纪念碑、纪念馆等)的日常清洁、维护与环境巡查工作;在管理人员指导下,承担简单的接待引导、信息咨询等辅助性工作;协助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引导参观群众文明祭扫、瞻仰;协助开展园区绿化、卫生保洁等基础性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纪念日活动的场地布置、秩序维护等保障工作;完成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此次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执行吉林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标准调整而调整;依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注: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消防安保辅助岗位全天在岗,每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园区管理服务辅助岗位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轮休2天。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有关部门对公益性岗位录用条件的规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尊重烈士事迹,维护场所庄严肃穆; (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巡查、基础清洁维护等工作; (六)具备基本文化素养,能理解和执行工作指令; (七)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等)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予报名。 四、人员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录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烈士陵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及退出机制。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三)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2日(共7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管理服务科(吉林市船营区环山路27号) (三)联系人:于女士 (四)联系电话:15643947790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公告栏(或指定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公告由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7日
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公益岗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经有关部门同意,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待遇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数量消防安保辅助岗位3名、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