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沈阳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个特大工业型城市区域交界处,地处辽宁省和东北亚中心地带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 ...

沈阳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个特大工业型城市区域交界处,地处辽宁省和东北亚中心地带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近19000人。设有12个教学单位,在42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任教师

机械类、自动化相关专业。

2

信息与控制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专任教师

工业互联网、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计算机、电子通信相关专业。

4

生命工程学院

动物医学专业专任教师

动物医学相关专业、具有宠物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5

能源与水利学院

兵器类专业专任教师

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6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机电一体化技术相关专业。

7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电气自动化技术相关专业。

8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任教师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9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无人机、自动化、机械、电子通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具有高校任教经验者或相关企业经历者优先;具有相关职称者优先。

10

工业机器人专业专任教师

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偏向于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有企业实际项目经验者优先。

能力要求:掌握工业机器人系统设计与集成、编程调试、故障诊断与维护等技能。熟悉工业机器人相关软件(如RobotStudio、SolidWorks、博图等)的使用。熟悉PLC、伺服驱动、变频器的原理及应用,具备实际项目中的调试与优化经验。熟悉各种主流工业机器人品牌及其控制系统,并熟练掌握编程与操作。如ABB、库卡(KUKA)等。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兴趣,提升教学质量。

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专任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12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教育学或心理学类相关专业,且具有副高级职称。

13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教师

心理学类相关专业,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以邮件方式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毕业学校+专业”。

投递简历时需使用学校提供的应聘履历表(附件下载)。

邮件中应包含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小1寸彩照);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3)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试讲。

3.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4.正式聘用。

四、岗位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聘用岗位、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结合我校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

2.学校针对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

3.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4.学校提供补充医疗机制,缴纳基本医疗者享受补充医疗,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5.福利待遇:带薪寒暑假、通勤班车、免费早午餐、健康检查及各项福利待遇,学校对沈阳和抚顺地区外的员工可提供标间住宅式单身宿舍(配备厨房、洗浴等设施),并配合申报沈抚示范区政策。

沈抚示范区配套人才政策:在沈抚首次购房的青年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可领20万元、硕士 可领15万元、本科可领8万元;在沈抚首次就业的青年人才,可享受36个月租房补贴,博士每月2000元,硕 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在沈抚首次就业的 博士人才,可享受36个月博士补贴,每月20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招聘邮箱:zp_syyyy@sina.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注: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工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工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附件下载

应聘履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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