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1名,主要从事保安、保洁、劳动就业信息采集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一)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 40 岁以上、男 50 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 1 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六)随军家属;
(七)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二)办公辅助类岗位需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四、补贴标准
按我县基本工资标准2300元/月(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海南省琼中县国兴大道199号琼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6、17号窗口);
联系电话:0898—86237566、0898—86236166。
六、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提供电子邮箱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首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1份;
(二)若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佐证材料,如: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三无”船舶失船人员提供失船证明等;
(四)两张1寸相片;
(五)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六)毕业证(中专以上需提供)。
附件:
附件.琼中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