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摘要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阜康市消防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经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5.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岗位要求

  1.灭火救援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建议男性。(详见附件1)

  2.文职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详见附件1)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7.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8.应聘者有吸毒史的;

  9.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本人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招聘方式: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发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0日。

  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进行网络报名,在系统上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招聘对象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3用A3纸正反面打印)、报名时需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上传扫描件至中国新疆人才网系统,并留存原件待核查。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招聘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

  (三)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1.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生需穿着运动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详见《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

  (四)心理测试

  1.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心理测试通过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统一开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五)政治考核

  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六)体格检查

  在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备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面试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八)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公示。以上环节结束后,招录单位将通过新疆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单位可与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入职人员名单后,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入职资格。有严重问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岗位从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入职培训

  入职人员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对确定拟入职人员未报到或培训期间退出的,空缺名额可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两部分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正式入职后,制发专门工作证件和服装,享受相应保障。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本《公告》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招聘电话:0994-3527119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工作日)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1、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2、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

  4、《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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