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乡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临汾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洪洞县消防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消防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与组织 共招聘消防协管人员22人,男女不限,限临汾市户籍; 消防协管员由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洪洞县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招聘办公室电话:0357-71841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 三、工作性质 消防协管员,是指在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下协助各乡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与范围 消防协管员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9月12日至2003年9月11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录用规则: 对有消防工作经历的、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志愿者”等表彰人员等,或取得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不录用范围: 消防协管员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八)本人及直系亲属参加过非法聚集上访活动的; (九)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十)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十一)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设置 洪洞县指导服务中心3人,大槐树镇、赵城镇、广胜寺镇、辛村乡各2人,其余11个乡(镇)各1人。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14时00分至9月19日14时00分。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关注“临汾消防”和“临汾专职消防员招聘”公众号,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达3:1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消防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在“临汾市专职消防员招聘”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导出); (4)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 (5)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6)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7)《消防协管员招聘政治审核表》(1份,见附件); (8)准考证(1份,在“临汾市专职消防员招聘”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导出)。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受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格检查标准参照临汾市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体格检查相关要求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2.政治审核 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政治审核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②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③《消防协管员招聘政治审核表》。 3.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1.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2.职业能力测试:《全国事业单位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试题》,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6.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排名,综合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优先录用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30%的数量确定待补录人员名单,名单将通过“临汾消防”和“消防专职消防员招聘”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进行补录。 (四)入职培训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期工资待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发;培训期内发现拟招录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录用。 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合同期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协管员招聘,并记录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需退还个人工资、伙食费、被装费等。 (五)服务形式和日常管理 消防协管员人员调动、绩效考核由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负责,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工作站负责。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消防协管员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工作站退至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并由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七、待遇保障 消防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洪洞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报名须知 (一)此次消防协管员征召工作由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二)本次征召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招聘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7—718411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 (三)在招聘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临汾消防”和“临汾专职消防员招聘”公众号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消防协管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临汾消防”和“临汾专职消防员招聘”公众号发布为准。消防协管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消防协管员招聘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357—7184119。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汾四路116号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