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区常住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5年9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照片4张(底色不限),到开发区中国社会保险二楼就业窗口现场报名,并填写《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考核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推送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等对初审合格人员开展笔试或者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汇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社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其它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其他说明:

1. 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对符合人员的安置单位进行统一调剂。就业困难人员连续2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2. 用人单位连续2次拒绝安置与岗位相适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则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就业困难人员不同意调剂导致无法安置的不再作为本次招聘的安置对象。

3. 对弄虚作假、顶岗、替岗、侵占、挪用、套取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的人员和单位,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0396-2758126

附件: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要求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勤服务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工勤服务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开发区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工勤服务3男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勤服务2男女各一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工勤服务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工勤服务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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