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4日讯: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强调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的原则以及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详见附件《重庆邮电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现役军人;(9)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0)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即2016年7月15日以后的毕业生);(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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